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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口密(mi)集(ji)的(de)(de)區域內,禁止(zhi)設置(zhi)超(chao)過國(guo)家規定的(de)(de)電磁輻射環境標準(zhun)的(de)(de)無(wu)線電臺(站)。昨日,省第(di)十一屆人大(da)(da)常(chang)委會第(di)35次(ci)會議還審議了《安(an)徽省無(wu)線電管(guan)理條例(li)(草案修改稿)》。今后(hou),使用大(da)(da)型電磁輻射發射設施的(de)(de)周(zhou)圍,將禁止(zhi)修建居民(min)住房(fang)和學校等(deng)建筑(zhu)物。居民(min)區擬禁設強輻射無(wu)線電站
為確保強輻射的電磁不傷害居民,此次提交審議的“草案修改稿”擬規定,在居民區、學校等人口密集的區域內,禁止設置、使用超過國家規定的電磁輻射環境標準的無線電臺(站)。此外,在集中使用大型電磁輻射發射設施或者高頻設備的周圍,按環境保護和城市規劃要求劃定的規劃限制區內,也將禁止修建居民住房和學校等建筑物。考場使用屏蔽儀須經批準,許多家住在考場周圍的居民常抱怨道,“每次一有大型考試,我的手機就沒信號了!”考試使用屏蔽設備有沒有相關法律規定呢? 該“草案修改稿”明確: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研究生、公務員、司法等重要考試,保密會議以及其他重要涉密場所確需設置、使用公眾移動通信干擾器的,應當經市以上人民政府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以及無線電管理機構批準后,按照批準的發射頻率、功率、時間、地點、和屏蔽范圍使用,并指定專人管理。
實習生 羅睿捷 記者 武靜